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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师呼吁建立儿童福利制度 避免杜传旺式悲剧
来源:中国网 钱来 魏婧发布时间:2012年07月18日作者:

      近日,被充气泵击伤的孩子杜传旺的境遇获得多方关注。随着逐步治疗,杜传旺的病情有所好转。昨日下午,院方与其父亲杜先生沟通,称孩子面部感染已得到控制,待今日细菌培养结果出来后,全面会诊即将开始。目前,爱心不断聚集,汇进天使妈妈基金和传旺父亲的捐款数已过百万。

 

杜传旺事件回顾


  据山东《德州晚报》报道,6月30日,位于夏津县县城申达汽配店内,13岁的学徒男孩杜传旺正在店里干活,他的“师傅”赵某在旁边用充气泵连接的风炮给汽车卸螺丝。年幼的小传旺捏着气管逗师傅赵某玩,于是赵某便用气管对着小传旺的身上吹,这时在旁边看热闹的陈某也过来凑热闹,几个人越闹越欢,最终两个人摁住孩子,一起用喷气管对着小传旺屁股喷了约数秒后小传旺痛苦倒地。随即,小传旺被送往医院。经诊断,小传旺的大小肠出现了20多处破损、穿孔,多个内脏器官严重受伤,出现胃出血、肝功能减弱等症状。

  7月11日下午,中华少年儿童慈善救助基金会的天使妈妈基金联系到小传旺的父亲,并联系北京120急救中心,希望帮助小传旺赴京治疗。7月12日上午9时,北京急救中心从北京出发,前往夏津县人民医院接小传旺。在北京交管局的全力配合和帮助下,16时许,急救车顺利抵达北京八一儿童医院。据医生介绍,小传旺身上出现的罕见细菌感染,病情严重,不容乐观,但是治愈的希望非常大。

  目前,通过救治,小传旺的病情已经得到控制。昨日,天使妈妈基金通过官方微博称,从医院了解到,为增加静脉营养,放了PICC管,开始加上脂肪乳。小传旺精神有好转,医院准备请心理医生介入。同时,在短短几天时间内,小传旺的病情得到了众多好心人的关注,截至今日,小传旺已获得来自全国各地爱心人士的捐款超过百万。

 

律师声音


  据悉,夏津县政府相关负责人表示,已经到杜传旺家中了解过情况,得知杜传旺辍学去打工,是出于他父亲的安排。

  因为杜传旺年幼丧母,靠父亲维持整个家庭生计,年收入不到5000元,家庭条件贫困,另外,小传旺8岁的弟弟也要上学,所以父亲便主动联系到某流动汽修队的董老板,将小传旺送去做学徒。那么,收“学徒”是否属于雇佣童工?作为父亲,监护人的义务是否尽到?为此,记者采访到了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的陈苏律师。

 

声音之一:“学徒”仍属雇佣童工


  陈苏律师表示,我国法律明确禁止使用童工行为。2002年国务院《禁止使用童工规定》明确规定,禁止招用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。对于教育实践劳动、职业培训等活动,也严格限于学校、教育机构及职业培训机构依法组织的活动。所以说,尽管是“学徒”,小传旺每天跟其他工人一起上班,董老板的行为也属于使用童工。根据《禁止使用童工规定》第十条,童工患病或者受伤的,用人单位应当负责送到医疗机构治疗,并负担治疗期间的全部医疗和生活费用。因此,董老板有义务送小传旺治疗并承担医疗费。

 

声音之二:监护人抚养困难国家应提供最后援助


  对于小传旺父亲是否尽到监护人义务,陈苏律师表示,根据《儿童权利公约》和我国《未成年人保护法》的明确规定,小传旺是未成年人,有获得照料和受教育的权利。小传旺幼年丧母,父亲是他的监护人,但由于家庭困难,父亲无法照料小传旺兄弟俩,实际上也没有能力保障他接受完义务教育,这种情况下,存在监护、抚养不足的困难,对此,我们似乎也无法过分苛责小传旺的父亲,因此,这种情况下,需要国家来保障小传旺的基本生活和监护,像小传旺这种家庭情况,可以申请当地的最低生活保障。

  陈苏律师说,小传旺维权判决可能难以执行,这也是他面临的最大问题。两名犯罪嫌疑人几乎没有赔偿能力,而老板能拿出的钱数也有限,这也是很多童工案件面临的共性问题,即童工多数被小工厂、小店铺、个体甚至黑作坊招用,伤亡事件屡有发生,但实际无法执行赔偿。因此,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童工产生,国家需要加大对使用童工行为的惩处力度。我国法律明确规定禁止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,也规定了严厉的处罚措施,但是童工受伤的事件仍然经常见诸报端,其中最主要原因就是实际执行不到位。这里也建议劳动监察等部门加大查处力度。

  最后,陈苏律师希望今后国家能够尽快建立儿童福利制度,搭建儿童福利平台,为更多的“小传旺”提供救助与保障,成为他们最有力的后盾。